原標題:陜西各地召開專題學習和警示教育會:繼續(xù)肅清馮新柱惡劣影響
澎湃新聞記者 蔣子文
陜西省內仍在繼續(xù)肅清今年1月落馬的原副省長馮新柱惡劣影響,并推動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5月4日,陜西省委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部署會,要求以馮新柱案為反面教材開展集中警示教育,并出臺“以案促改”實施方案,明確了10個方面28項整改任務。
進入6月,陜西省內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繼續(xù)加碼:6月4日,省委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學習會議;6月15日,省委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警示教育會議。此后,陜西各地市也紛紛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學習和警示教育會議。
譬如,據(jù)《西安晚報》報道,6月13日晚上,市委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學習會議。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永康講話。市長上官吉慶主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胡潤澤,市政協(xié)主席岳華峰出席。市委常委呂健、趙敏、盧凱、高杲、盧力群、胡澤、鐘洪江參加。
與會同志集體學習了《胡和平同志在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部署會上的講話》,圍繞馮新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和案件暴露出的落實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力、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嚴等問題,結合實際逐一發(fā)言。
大家一致認為,中央查處馮新柱嚴重違紀違法案,充分體現(xiàn)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之以恒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強意志,必須深刻汲取馮新柱案以及魏民洲、祝作利等案教訓,肅清惡劣影響、流毒影響,不折不扣把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6月24日,微信公眾號“西安發(fā)布”消息稱,6月23日下午,市委召開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警示教育會議,傳達中紀委相關文件,通報馮新柱違紀違法情況,觀看《永遠在路上》《巡視利劍》專題片。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永康主持并講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胡潤澤,市長上官吉慶,市領導吳鍵、盧力群、鐘洪江、楊廣亭等發(fā)言。市委副書記韓松參加。
大家一致表示,馮新柱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令人警醒,將深刻汲取教訓,要全面徹底肅清馮新柱惡劣影響和魏民洲等流毒影響,嚴格要求自己、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切實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此外,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延安、漢中、榆林、安康、商洛等9個地市均已分別召開了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專題學習和警示教育會議。
今年1月3日,中央紀委官方網站通報稱,陜西省副省長馮新柱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首虎”馮新柱出生于1960年7月,陜西洋縣人,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他曾擔任銅川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陜西省副省長等職。
兩個月后,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陜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馮新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應私營企業(yè)主請托,違規(guī)選拔任用干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馮新柱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道德敗壞,腐化變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j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馮新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張義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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